镇海区司法局“三化三招”推进法治督察工作

  • 发布日期: 2023-03-20 17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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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海区司法局把法治督察作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,将法治督察纳入巡察工作,不断强化顶层设计、规范实施流程、跟踪整改问效,为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开创新格局。一是优化督察机制,在统筹上出“新招”。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区委巡察,推动法治督察与党委巡察一体谋划、一体部署、一体推进,以党委巡察支撑法治督察高质量、高水平运作,实现“1+1>2”的协同效应。明确标准条件,按照单位举荐、全区遴选的流程,从法律监督和执法司法的职业人员中,抽调20余人组建法治巡察员队伍,开展进驻和工作对接,明确定位分工,确保巡察员力量充足,专业性强。二是细化督察内容,在组织上出“实招”。聚焦“关键少数”、紧盯重点领域、突出问题导向,“靶向”设计法治督察内容清单,通过听取汇报、个别谈话、查阅台账、实地察看、座谈了解、暗访回访等形式,对被督察的部门和镇(街道)全方位开展法治建设“综合体检”,对照清单逐项“把脉问诊”,做到直指问题、有的放矢,确保法治督察精准、精细、精确到位。截至目前,组织开展年度法治督察3次,实现全区6个镇(街道)和62家党政机关100%全覆盖。三是强化督察整改,在落实上出“狠招”。建立健全普遍问题面上整改、突出问题专项督察、遗留问题回访检查全面闭环的巡查整改机制。对法治督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,通过深入剖析、科学研判,及时制定普适性、指导性解决方案;对存在的个性问题,进行点对点反馈,提出整改意见,明确整改期限,适时组织“回头看”,实行销号管理;对整改不力、进展缓慢、成效不明显的严肃问责。目前,已推动整改落实各类法治建设问题381个。

信息来源: 镇海区司法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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