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省公证机构探索开展预付式学费公证监管

  • 发布日期: 2024-03-22 14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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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当前教培领域预付式消费交易风险问题,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发挥法定提存职能作用,探索开展教培领域预付式消费资金监管,目前首单项目已完成。一是优化资金管用。由公证机构、教培机构、消费者签署三方协议,明确消费者预付缴纳的学费先存入公证账户;公证机构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,待满足资金划付条件再将资金转入教培机构。二是督促产业合规。对纳入“公证监管”的教培机构要求遵循相关法律法规、规范经营,保持商业信誉,及时向消费者披露已使用金额、余额等信息。三是延伸调解服务。坚持预防和解决纠纷并举,当消费者与经营者因预付式消费产生矛盾纠纷时,由公证机构协助固定证据并提供调解服务,实现一站式解决矛盾纠纷。


信息来源: 杭州市司法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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